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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用人思想| 求贤若渴(3)

发表日期:2016-04-21 点击

    求贤不是为了装门面,不能口是心非,做表面文章。南宋时杨万里在给皇帝的上书中,直言不讳地讲了如下意思:贤才能不能被招来,不光看君主发布的诏书,更重要的还要看君主是不是真喜欢贤才,是怎样地对待贤才。君主在诏书里说:“吾好忠而恶奸,好才而恶不才。”天下人看了后并不是马上就相信,不管忠的、奸的,有才的、无才的,都要来试一试。如果人们发现君主实际喜欢的不是贤才,而是奸邪小人,那结果就会与诏书上的要求正好相反,“求忠则得奸,求才而不才者至”了。

 

  求才不能下达数额指标。宋英宗时曾发布诏书来纠正当时各地为完成数额指标而滥举人才的做法,诏书大意如下:朝廷“岁限定员”,每年给各地下达举荐人才的数额。于是问题就来了,各地长官关心的不是如何荐贤,而是如何完成规定数额,“一切取足以闻”,一切都以完成数额上报为标准。以至于“奔竞得售,而实材者见遗;请托得行,而恬守者被弃”,那些奔走钻营、请托走后门者如愿以偿,而那些有真才实学的、恬淡自守的人却被遗弃。这样的举荐,别看搞得很热闹,实际只是“充数而已”。因此,现在命令中央和地方的臣僚们,在举荐人才时,“务在得人,不必满所限之数”。下达举荐人才指标的做法,不独宋代有,好多朝代都实行过,如汉代实行的“察举”制度,就规定凡户口满二十万的郡国每年要推荐一人,满四十万的推荐两人。建立科举制度之后,这种下达指标举荐人的做法已不占主流,只是有时皇帝出于某种需要下诏求贤时还用。不管怎么说,按指标举人的做法是不科学的。选拔任用各类人才,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就是有,暂时没有就是暂时没有;多就是多,少就是少,上面下达指标不对,下面滥竽充数也不对,为了“博得头彩”而弄虚作假更不对,关键是要真正认识任用人才的重要性,树立求才若渴之心,以“务得人才”为标准,积极地去培养、发现和使用人才,这样才能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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