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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发表日期:2014-11-17 点击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人民日报: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朱景文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习近平同志对《决定》所作的说明在谈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时强调:“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那种把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对立起来,认为坚持法治就不能提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不能提法治的看法,是站不住脚的。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基础,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须臾离不开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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