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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5)

发表日期:2015-06-17 点击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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