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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官员索贿行孝实为大不孝(2)

发表日期:2015-05-04 点击

  身为一个官员,纳税人是他的衣食父母,此父母可谓“大父母”。一个官员在接受相应的工资时,理应为纳税人积极办事,而不该变本加厉地索贿利己。如此损“大父母”而孝敬“小父母”,本身就是一种非常狭隘的孝。《孝经》有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君王固然早已消失,但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现代社会里,孝应该开始于侍奉父母,中间阶段就是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做事,最终要建功立业,为国家做贡献,这样的孝,才能称之为圆满。从这个角度来看,黄祝南的孝,十分狭隘不说,更是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孝。这种孝,实为愚蠢而自私。

 

  最后,站在父母的角度看,辛辛苦苦培养一个孩子,主要就是想自己的孩子能有所作为,平平安安、本本分分地生活好,哪怕这个孩子并不能带给他们优厚的物质回报,对他们来说,这个孩子本身已经是一种极大的孝敬了。可想而知,黄祝南以孝敬母亲的名义大肆索贿,难道他不知道终究有一日会被法办?我们完全能想象,若母亲还活着,看着他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孩子,如今沦为千夫所指的阶下囚,这对其势必是一种极大伤害。从这个角度看,黄祝南实乃大不孝。

 

  一言概之,普通民众也好,官员也罢,对父母孝顺固然很好,但对这个孝,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若以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名义行孝,恰恰是莫大的不孝。   (邓子庆)

 

(来源:法制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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