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厨房”应在监管下发展(2)
发表日期:2016-07-14 点击 次 当然,我们还应认识到,借助“互联网+”的“家庭厨房”与网络约租车、美食团购一样,属于能够盘活现有资源的新型经济形态,应该受到善待而非扼杀。监管部门“不支持”的表态不代表反对“家庭厨房”。尤其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没有任何障碍。那么,对于“家庭厨房”就应区别对待。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如法律并未禁止将家庭作坊作为餐饮加工生产地点,只要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应准许其继续经营“家庭厨房”。而对于从业人员、生产设施、作业环境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就要予以制止和取缔。
总之,互联网只是提升餐饮经营者竞争力、便利消费者订餐的工具。不能因为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家庭厨房”就可以进入监管盲区。只有本着对食品安全负责的态度,在激发创新活力的基础上对“家庭厨房”进行契合互联网生态的监管,才能让真正安全、美味的“家庭厨房”行稳致远。 (史奉楚)
(来源: 光明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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