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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初心”

发表日期:2016-07-14 点击

   【哲学课】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坚持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观点,以“人民幸福”为“初心”,使幸福的内容、获得幸福的方法和途径更为科学,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理论依据,也是人民正确认知幸福、努力创造幸福、积极体验幸福、用责任和担当传递幸福的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马克思主义尽管诞生在一个半多世纪之前,但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它是科学的理论,迄今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其具有科学性,也因其具有价值性、人民性——让劳动阶级获得自由、发展和解放,让最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初心”,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

 

  人民幸福是马克思的“初心”。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创始人,马克思不仅以科学理论为人类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且以其伟大人格为全人类树立了追求人类幸福的光辉榜样。早在十七岁中学毕业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他就提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他在另一篇中学作文《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不应当算是罗马国家较幸福的时代?》中,提出了国家官吏应该“为人民造福”的论断。马克思不仅确立和倡导了造福人民的幸福观,也在颠沛流离的一生中践行着自己的幸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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