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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监管“内鬼”折射畸形执法生态

发表日期:2013-05-22 点击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内鬼”在开展“假羊肉”市场执法调查前向农批市场通风报信,导致该市场一批假牛羊肉在查处前被转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处理结果,多名涉事人员受处分,主要责任人被免职并记大过(520日《中国青年报》)

 

一边是声势浩大的市场专项执法,一边是执法监管“内鬼”通风报信,如此执法的现状,如何让公众消弭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微词呢?

 

屡见不鲜的食品安全事故,执法监管者真正被问责的有几人?专家指出,食品安全不是生产出来,而是监管出来的。权力大而责任小,执法监管毫无风险性可言。如此语境之下,“内鬼”必然被催生出来。一旦违法者与执法者结成利益同盟,食品安全事故必然成了不治之症,“伤不起”的当然就是公众。

 

利欲熏心的食品违法者,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要躲避执法监管,因而千方百计去拉拢监管执法人员。如果执法监管部门权力与责任严重背离,马后炮式的监管无论如何是难以履行监管职责的。因而,食品安全监管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游戏。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监管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对于监管“内鬼”的问责过轻,也导致“内鬼”肆无忌惮,置公众食品安全利益于不顾,监守自盗、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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