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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又见“天价”,是谁不长记性?

发表日期:2016-04-13 点击

   据媒体报道:47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6日下午,两名日本学生去上海豫园景区游玩时遭遇“茶托”,被带到金陵东路2292楼的豫园茶馆喝茶。“结账时被告知茶费是48元一口。共消费2100多元,二人的现金1000多元全部被强行掏空”。

 

  近年来,“天价”事件频发,除了“天价虾”、“天价鱼”,还有368元一盘的“天价豆腐”,一秒一块钱的“天价骑马”,100元一碗的砂锅白粥,8.8元一颗的杏干……每一起“天价”事件,都涉及到了消费纠纷,不仅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经营者也可能名誉扫地,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相信谁都不想利益受损,但为何“天价”事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是谁不长记性?

 

  消费者吗?由于“天价茶”事件的消费者是两名日本学生,不知道他们之前有没有遇到过“天价”事件,所以不便谈论其“记性”问题。但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谁都不愿意“被宰”,这点应该是肯定的。所以,外出旅游的人,还是应该提前做做“攻略”,吸取些类似案例的教训,在消费过程中保持警惕。

 

  经营者吗?就“天价茶”事件而言,某茶馆“不长记性”的嫌疑更大,有报道中的两个关键词“茶托”和“强行”为证。事情的经过大致是:两名日本学生从地铁站出来时遇到一男两女,被要求帮助三人拍照;这三人邀请两名当事人一起去吃饭;随后,两人被带到某茶馆喝茶,上演了被“强行”结账的一幕。对于“托”,大家并不陌生,婚托、酒托、医托……他们或者与商家有一定的联系,或者直接是商家派遣的“暗哨”。我认为,有两类人容易被“托”欺骗:一是有某种强烈需求的人,二是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此次事件中的被骗者应该属于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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