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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发文定抓捕任务,说好的“去指标化”呢?(2)

发表日期:2015-04-30 点击

  显而易见,这种指标摊派式执法,虽然争议不断,又被严令禁止,但在各地仍然层出不穷,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引得众人非议,当地政府并不会意识到其中的不妥,甚至还会以“初衷是好的”,或者“指标只做指导并无强制性”来辩解。

 

  实际上,对这份文件稍稍细读,就可以发现,无论是将总任务分解下达到所辖各单位的“细致”,还是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的“郑重”,再加上县委研究决定,未完成任务指导数95%,且排名全县倒数第一的县公安局机关相关单位或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将被免职的规定,都能看出来,这个“指导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称其“无强制性”,就是在玩文字游戏。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不知新化当地会不会主动意识到,这样的指标式考核和运动式执法,不仅与中央政策不符,也与法治精神相悖。而公众对于这种杀气腾腾的指标式考核、运动式执法,也不免心有余悸。要知道,犯罪案件自身具有偶发性,预设抓捕任务本就十分荒唐,而且在完成指标的压力之下,难保不会出现乱抓人,或者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等,难道这样的历史教训还不够多吗?

 

  □阿曼(媒体人)

 

(来源:新京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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