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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用法治正气打掉“霸王条款”的“霸气”

发表日期:2011-03-17 点击

  又到“3·15”,消费者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日子。通过近期一些民意调查和媒体报道,屡受抨击的“霸王条款”依然存在于不少领域,且“霸气”十足,甚至成为某些行业的“潜规则”。举凡衣食住行,“霸王条款”常常如影随形。有媒体进行了“‘霸王条款’你遭遇过吗”网上调查,100%的被调查者都称遇到过“霸王条款”。可以这么说,你可能吃不到“霸王餐”,但你一定遇到过“霸王条款”。

 

  近年来,消费者通过打官司等方式反击“霸王条款”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也多次“声讨”,提出治理方案。但“霸王条款”至今仍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横行,甚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是少数商家“道德血液”严重贫血,无视行业道德,罔顾社会公义,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上,甚至当作牟取暴利的手段。二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要么只见表态不见行动,要么面对问题漠视敷衍,要么相互推诿推卸责任,市场秩序还需进一步规范。

 

  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也是重要原因。调查发现,消费者对“霸王条款”还是比较敏感的,有六成被调查者反映,由于合同由经营者制定并提供,自己虽然心里清楚、不愿意,但个人力量太薄弱,往往只能被迫接受。86%的被调查者认为即使投诉了,也很难解决,或者时间很长。因而大多数消费者面对被“霸王条款”侵权时,往往都“不想找事,被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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