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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转”必须依靠党委政府支持

发表日期:2015-06-03 点击

 深化“三转”必须依靠党委政府支持

  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离不开同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去年以来,江西市县两级纪委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上级关于纪委“三转”工作的要求,市县党委、政府积极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据统计,全省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674个,精简率达85%11个设区市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29个增加到49个,100个县(市、区)纪委共设置纪检监察室241个;清理市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非主业分工1274项、兼职40项。

  市县党委、政府在支持纪委深化“三转”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原因有哪些?如何破解?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

  记者:江西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在督促市县党委政府支持同级纪委“三转”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纪委“三转”工作;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发文,部署支持各级纪委“三转”;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一对一”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传导压力;省纪委常委挂点设区市,督导解决影响“三转”的问题。

  周泽民:总的来说,我们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的原则,具体来讲,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争取支持。我们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中央纪委“三转”工作部署及要求,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省委书记强卫、省长鹿心社分别在省纪委全会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纪委“三转”。

  二是出台文件,指导“三转”有序推进。去年上半年,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市县纪委“三转”必须与党委、政府一起转,才能搞好。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当年4月,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三位一体”搞好“三转”,要把“三转”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往前推进。这份文件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三是开展约谈,督促责任落实。去年8月下旬和今年1月上旬,由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一对一”约谈了11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支持纪委“三转”情况。通过约谈,传导了压力,促进了“三转”的深入。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下督一级”。在“面对面”统筹指导上,召开情况通气会,督促设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按时完成。在“点对点”具体指导上,采取“下督一级”办法,实行每个省纪委常委挂点一个设区市,定期调研督导,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集中加以解决;对个性问题,直接与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协调,逐一加以解决。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支持纪委“三转”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市县两级纪委“三转”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市县两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已经到位,原牵头负责的政府部门业务工作移交完毕,市县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基本落实。经过调整,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占比大幅提升,主要工作力量大幅向查办案件、执纪监督一线倾斜,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进一步深化“三转”还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记者:您认为当前市县党委政府在支持纪委深化“三转”方面还有哪些问题?

  明转暗不转,口头支持,落实有差距;点转面不转,“三转”不彻底;上转快、下转慢,“三转”力度和成效层层递减。

  周泽民: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转暗不转。有些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口头上支持纪委“三转”,但在落实过程中还有差距。比如,有的地方仍然以“参与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的名义,把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推向征地拆迁、社会维稳等一线,纪委明知参加的话不符合“三转”要求,不参加又担心得罪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很是为难。

  二是点转面不转。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纪委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调整内设机构、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等“规定动作”,这些方面转得快。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说,纪委可以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但有些会还得参加、其中的工作还得去做,导致纪委“三转”出现点转面不转、有选择性转的情况。

  三是上转快、下转慢。当前,“三转”力度和成效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市委、市政府支持纪委“三转”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县委、县政府在支持纪委“三转”工作上,相对来讲,态度不那么坚决。

  记者:您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认为纪委“三转”是撂担子;党委主体责任没担起来,难以支持纪委“三转”、履行监督责任;纪委自身也有原因,一些纪检干部揽权不撒手。

  周泽民: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惯性思维束缚。一些党委、政府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威,重要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安全和效率,所以在推动重点难点工作时,还是习惯于让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当“开山斧”、“冲锋队”,个别领导甚至片面认为,纪检监察机关退出牵头参与的工作,是撂担子、撒手不管了,担心监督会缺失、工作难推动。还有一些党委、政府对“三转”要求学习领会不够,把“三转”单纯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对为什么转、怎么支持和协助“三转”重视不够。

  二是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能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三转”成效。还有一些地方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总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像抓经济工作那样容易出成绩,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讲得多、做得少,开开会、表表态、发个通知、签个责任书。对本该自己承担的主体责任尚且如此,支持纪委“三转”、履行监督责任的态度就不可能明确坚决。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原因。一些纪委书记过去直接分管业务工作,如今不让管了,少了实权,心里感到失落。此外,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通过牵头、参与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能锻炼综合素质,容易得到提拔重用,而现在不参与了,怕被认为不熟悉经济工作,影响政治进步。基于这些不正确的认识,有些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对党委政府交办的、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不是理直气壮地拒绝,而是半推半就地接受。党委政府看纪委“三转”不是那么坚决,也就继续让纪委参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工作。

  记者:您对市县纪委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三转”工作有哪些建议?

  纪委书记要主动汇报,争取理解支持;纪委要用“三转”后监督更有力、工作更有效来赢得各方认可支持。

  周泽民:“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任务使然,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必然选择,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市县纪委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市县纪委书记要经常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的部署和要求,让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认识到纪委“三转”是为了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责任,让他们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支持纪委“三转”。

  二是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赢得认可。纪委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搞好工作对接,确保退出的牵头或参与事项有人接、有人管、有人抓。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避免从过去职能“越位”变为“三转”后监督“缺位”。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推责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越位错位参与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总之,要用纪委“三转”后监督更有力、工作有效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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