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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发布《细则》规范从教行为有偿补课、接受家长送礼记过(3)

发表日期:2015-10-15 点击

  哪些行为是“雷区”
  记者看到,《细则》中详细列举了各种违规行为。同时规定,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4个级别。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期限为24个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教师个人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或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的;
  2.对学生施以体罚或以讽刺、侮辱、歧视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无故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权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的;
  4.参加由学生或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的;
  5.让学生或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
  6.向学生或家长擅自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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