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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教育的创新之举(3)

发表日期:2014-09-03 点击

  陕西省规定,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曾经有一位领导干部准备被提拔为陕西省某局局长,属于实职干部,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没有通过,尽管补考过了,仍没有被委任在实职岗位。
  鲜活的例子让领导干部们认识到了学习掌握廉洁从政知识、法规的重要性,廉政教育变得“实”起来、“硬”起来。很多领导干部在考试前几天复习到凌晨,还在书上做了密密麻麻的笔记,甚至还有很多干部今年不参加考试,也提前买书学习,早作准备。现在陕西省纪委编著的《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一经推出,就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火爆场面。
  有位参加过考试的领导干部回忆说:“廉政考试本身就是一场教育,我考前把廉政知识系统学习了一遍,还在书上做了索引,现在看来,试没有白考,书没有白读。我清楚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对我现在为人为官都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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