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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5)

发表日期:2015-12-17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矛盾有一个历史积累过程,不是一天变坏的,但不能在我们手里变得越来越坏,共产党人应该有这样的胸怀和意志”。绿色发展,是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的制约下,通过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和生态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绿色”作为“十三五”规划发展理念之一,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建议》指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的生态安全作出新的贡献。这表明中国未来的发展,将通过绿色理念引领走向可持续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补齐全面小康的生态环境短板。2014年3月7日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群众对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的需求更为迫切。在没有解决温饱的时候,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有车开就是美好生活。现在,老百姓对美好生活有了新要求,需要有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与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更多优良生态产品密切相关。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色发展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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