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当庭打骂律师,怎配做人大代表(2)
发表日期:2016-03-28 点击 次 也有人提出,兰天当庭打骂律师的行为实在配不上其“人民代表”的身份,当地人大常委会为何不直接取消其人大代表资格?实际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罢免也需由原选区选民依法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原选区选民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对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只有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罢免请求,并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才可罢免。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县级人大代表并无直接除名和取消资格的权力,这也体现了对选民权利的尊重。
兰天公然在法庭上打骂律师一事也提醒我们,在提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时,不仅要关注被提名者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也要特别关注被提名者的法律素养。被提名者须有对宪法和法律最起码的敬畏,否则不仅可能无法代表选民的利益,甚至可能给人大制度带来不良影响。今年各地将普遍启动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这一点值得重视。 (朱恒顺)
(来源:京华时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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