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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报销”养全家,“报销王”缘何后继有人?

发表日期:2011-09-11 点击

  近日,浙江省开化县原县长助理、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胡青延因严重滥用“三公”经费,贪污腐化,被浙江衢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见201199日《人民日报》)

 

  据悉,胡青延这个在任7年的科级干部,搬家的费用,家中的麻将桌、乒乓球桌,MP4播放器、出国用的箱包,妻子的香水,儿子的运动鞋,甚至与他人打牌赌博的费用,统统让公家埋单报销。不知不觉中,胡青延已经公私不分,他甚至认为自己购买私人物品就是为了工作。

 

  中国人心目中的古代清官形象代表是包公,可胡青延却是个当代人民公仆的翻版形象――“公包”型(群众评语)贪官,顾名思义,即吃喝拉杂睡都让公家“报销”。

 

  当然,胡青延不是“公包”型贪官第一人,此前曾有不少这样的腐败标本,名气最大的要数广东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进了“号子”当检察官们审问她为什么把水果、面包、鸡蛋、衣服、油米等家庭消费也以办公用品名义报销时,她竟振振有词地发表其荒谬的“公仆观”。她说:“我认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见1998815日《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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