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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公务员提前下班与行政伦理不合(2)

发表日期:2016-07-28 点击

    另一个原因可能在于,明文规定在那里,但似乎并没有人把它当作一回事。即便在事后,当记者连线徐州市规划局人事处的相关人员,亦表示不太清楚这个情况。与公务员提前下班行为相对应的,其实仍是有关制度与约束的松懈。看似偶然的公务员提前下班,其背后可能是更大的管理问题。

 

    仔细打量整起事件,令人质疑之处,尚不止于此。我注意到,徐州市规划局的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半。换言之,他们的工作时间实际上只有6个半小时,已低于正常的8小时工作制。即便只是从行政伦理的层面来分析,也容易令人不满。

 

    公务员群体工作任务重、职业压力大是事实。但由于身份的特殊性与民众心理的高度预期,不仅是在上下班的时间上,于任何公共事务上,公务员群体或者公职人员都应该保持一种分寸感,严谨、审慎、节制,同步兼顾公众的感受。但现实是,此种公共心理并不总是存在。徐州市规划局的员工提前下班事件,不过是其中一例。   (王聃)

 

(来源:京华时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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