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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解剖“命案轻判”这只麻雀(2)

发表日期:2016-07-26 点击

  在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这起命案轻判如同一只五脏俱全的“麻雀”,值得我们好好解剖,从中寻找司法腐败与不公的病理,以期为司法改革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镜鉴。比如领导干预司法,这是实践中酿成司法腐败与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案中,干预司法的原市委书记马勇称,后来再未过问,“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案子,判了什么罪都不清楚”。倘若属实,这种干预的程度似乎并不深,但其基于市委书记身份所打的“招呼”,却在公检法系统逐次传递并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这至少说明,在现有体制环境中,遏制领导干预司法必须更加严格,领导干部在关注案件时也应更加谨慎。

 

再如,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制约监督机制、律师与办案人员交往的“防火墙”,在本案中几乎全盘失灵。其原因固然有更高层级领导的干预和协调,但这是否也说明,这些制度机制本身还无法抵挡外在因素的侵入?在这些监督制约机制中,是否还需设计一些能及时暴露痹症和自我修复的程序?所谓司法改革,就是要通过体制再造和机制更新,让各种“案外因素”无法进入司法程序,让不正当的领导意志发挥不出对司法结果的影响力,让主导办案过程的逻辑回归事实与法律。基于此,解剖好湖南这只命案轻判的“麻雀”,或许能为我们提供更多改革上的反思与镜鉴。  (兵临)

 

(来源: 京华时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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