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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罪贪腐”是谁“执迷不悟”?

发表日期:2016-07-18 点击

    受贿15万被判缓刑后却未被开除公职,只是从主任降职为副主任,缓刑考验期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被控鲸吞4300多万元。昨日上午,原从化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第三次过堂。(《信息时报》715日)

 

    因受贿被判缓刑,缓刑本身就是对梁某的一种宽大,而未被开除公职,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给梁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组织上对他可谓是仁至义尽。然而,梁某不知悔改、不知感恩,贪腐行为变本加厉,在缓刑考验期又有鲸吞4300多万元之嫌,从这个意义上说,梁某这种“戴罪贪腐”可谓是典型的“执迷不悟”、贼心不死。

 

    作为一名干部,在接受过法院庭审的洗礼,法律正义的涤荡,本应该知耻而后勇,痛改前非。这样才能对得起组织对他的宽大,才能对得起江东父老对他的期盼,才能在百姓面前抬得起头。然而,组织还是高估了其廉耻度和上进心,“优惠”的判罚和工作上的眷顾都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让组织伤心,让群众痛心。

 

    当然,很多事情都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既然梁某的受贿行为已经被发现,那么,即便不开除公职,也不宜在原有岗位继续工作;即便留在原有岗位继续工作,也应该加大对其行为的监督和进行社会改造的力度,不该对其放任不管、任其自流。不难想象,4300多万元的巨款,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拿下”的,在其贪腐的过程中,我们的监管去哪儿了?同样值得深思。

 

    当下,对梁某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合并处罚并不难,难就难在于如何让监管发力、让制度给力,形成强有力的防火墙和过滤网,让“坏人”变成“好人”,让“好人”变得更好。如果说,梁某“戴罪贪腐”是典型的“执迷不悟”,那么,监管是不是也该醒醒了?   (季伟)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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