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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对“问题干部”应及时“拉一把”(2)

发表日期:2016-06-08 点击

  如果干部犯的是小错,得的是小病,没有走到严重违纪的地步,没有滑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那就只是“病树”,应当尽力帮其治愈,继续发挥作用。毕竟,惩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惩”是为了“治”。对“问题干部”不可放任不管,也不能将他们“一棍子打死”。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展开有针对性的治病救人行动。

 

  首先,对“问题干部”应及时“拉一把”。这就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机制,对他们回访谈心,让他们感受组织关怀,逐步放下思想包袱;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对“问题干部”进行党性党纪、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其纪法观念,防止一错再错。

 

  除了“拉一把”,对“问题干部”还得切实管起来。涉及岗位调整的,应在一定时间内安排工作,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受处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重考察其党性是否得到提升,作风是否得到改善,对不思悔改的,应视其情节依纪进行处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问题干部”知错能改,工作成绩突出,且处分期已过,也应当给予他们新的机会和平台。需要注意的是,“问题干部”的重新启用应当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加强监督,严防“带病提拔”。

 

  事实上,目前不少地方已开始强化“问题干部”的后续教育管理。河北衡水市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机制,明确党组(党委)负有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关怀的主体责任;湖北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在一个月内安排帮带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其重新做出实绩,对“在编不在岗、在岗不作为”的受处分干部严肃追责。这样的举措都有利于“问题干部”祛病康复,重新焕发活力,再作贡献。   (江  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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