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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对“问题干部”应及时“拉一把”

发表日期:2016-06-08 点击

  前段时间,中部省份的一个县发生恶性越级上访事件,县信访局长作为分管领导,被认定为失职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的他觉得很没面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从严治党力度,因违反党纪政纪被处分的干部不在少数。仅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就已达7万多名。但是,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中,真正属于需要拔掉的“烂树”只是极少数,多数仍为“病树”,属于“问题干部”,还有康复的机会。

 

  现实中,受处分的“问题干部”大多能直面问题,及时整改,逐渐走上正轨,但也存在一些干部不能正确面对处分,有的认为前途渺茫,思想消沉,一蹶不振;有的产生抵触心理,上“自由班”,为官不为;有的对组织存在误解,满腹牢骚;更有甚者,非但不能认识自身的错误,还依然故我,受处分后继续再犯。这不仅影响到受处分干部自身的发展,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也不利。

 

  出现以上现象,除了“问题干部”自身认识出现偏差外,不可否认的是,这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后续教育管理不到位也有关系。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党政纪处分的警示、预防、教育功能,没有深入理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对待问题干部上“重处分、轻教育”。相关调研报告指出,一些地方除了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对“问题干部”做思想工作外,很少再进行单独的谈心谈话,对“问题干部”的教育也与对普通干部的教育无异;在管理上,对“问题干部”要求不严,甚至放任自流。这样下来,就使得一些“问题干部”难以真心接受处分,也难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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