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华西都市报:发文挺年假,误读背后的解读(2)

发表日期:2012-09-04 点击

  然而,真相或许是另一回事。必须说明的是,这纸《实施意见》,本质不过一内部文件:发布主体、适用对象等,都是行政系统的“自己人”。该《实施意见》,并非是针对“全体职工”的公共政策,也就谈不上所谓价值偏差了。须知,公职部门采取行动,落实自身“雇员”年假,与公职部门公布举措,保障所有职工年假利益,明显是两回事。混为一谈,实在有失理性!

 

  解读此新闻,有论者纠结于“领导带头休假”的提法。但其实该《实施意见》,仍以“确保所有政府雇员年假”为基础,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官阶歧视。若论该说法有任何不妥,也在于高估了“官员的个体能量”——“带头”一说,太过虚无、自负和空洞。倘若跳出文本的官话套路,该《实施意见》或许值得肯定。说明在维护雇员权益方面,当地公职部门当可算是自律、守法的“雇主”。

 

  南京的《实施意见》,至少是真诚的,它不回避将事业机关“领先一步”的职业环境示于人前;更不曾表演出“因公废私”、“先人后己”的矫情与苦情。同为雇主,公职部门和普通企业无异,都有义务确保雇员享受法定权益。至于其他“年假沦陷”,显然不是《实施意见》所应面对的。公众不能将改善自身境遇的希望,转移到行政体系的某内部文件上。形成更有力的公民倡导,推动更完善的立法与更严格的执法,才能真正对症下药。   (然玉)

 

(来源:华西都市报)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