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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多市长”贩卖权力的权力关进笼子

发表日期:2011-06-27 点击

近日,著名的官场“许三多”(钱多、房多、女人多)——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贪贿和徇私舞弊总金额达2亿多元,二审被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三多市长”故事多,而《望》新闻周刊最新披露一个细节颇有意味:回顾其腐败犯罪历程,表现出清晰的“经营”思路,他像一个企业经营高手一样,用商场中的一套谋略和手段经营着他的“贪腐事业”。

 

应该说,这种腐败新动向值得高度警惕。当一个人民公仆,拿着公权力行走于市场江湖,以权柄换取惊人利润,却罔顾市场公平、漠视公共利益,其危害性自不待言。

 

但是,用更冷静的眼光观之,“许三多”的“经营腐败观”真的是一种新生事物吗?显然不是。纵观近些年落马的诸多巨贪,哪个不是本着“等价交换”甚至“垄断买卖”的市场理念,在自觉或自发地精心经营着花翎下的权力自留地?哪个不是权力寻租、钱权交易的“运作高手”、“经营人才”?

 

因此,对于已然成为一种“贪官共识”的“经营权力观”,我们更要反思并予以疗治的是:党纪国法织就的严密反腐天网,何以被这些硕鼠绕过甚至冲破?巨贪们公然经营权力的无穷空间到底从何而来?

 

表面看,许迈永用经营思路搞腐败是受其同乡老板圈子“熏陶”,大家形成一个“股东会”,你以钱入股,我以权入股,大肆攫取权力带来的排他性超额利润。这样的权钱结合、官商合体的“股份公司”,生意在杭州当然可以遮天蔽日、财源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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