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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后的“变化”要有制度跟进

发表日期:2014-08-26 点击

近日,四川一女县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被批“有官气,有娇气,一天换三套衣服,走出办公室后,手机包包都是别人帮忙拿。”而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民主生活会召开半个多月后,又有媒体报道称,门卫发现该书记“变化好大”:没人帮她提包,大门口不见了“专车”等候。

我们暂且不论这样的“变化”是否属实,是不是媒体炒作,但民主生活会确实还是让一些干部“如坐针毡”的,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作用。俗话说,不看广告看疗效。笔者认为,民主生活会后的“变化”要想能够持久不反弹,要靠干部的自觉自律,更要靠后续的制度跟进。

有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一把手”干部,认为自己经历过多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无非也都是那“三段论”、“程式化”,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说从中央到地方“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辣味更足”,但是对照检查材料通过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了,应该基本算是“大头落地”,可以适当轻松轻松了,接下来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也无非就是出几份文件、定几条措施而已,无需太认真、太较真。这样的想法和做法,非但不能让民主生活会后的“变化”长久常态,还会导致“虎头蛇尾”乃至“前功尽弃”。

制度管根本,更管长远。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说到底,还是制度执行存在打折、走样,没有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体系,才使得一些干部的“官本位”思想有所抬头、“官气”有所滋生,甚至还有的“匪气”十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终必须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来巩固和检验活动成效。因此,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忌短期行为,不能有“过关”、“闯关”思想。民主生活会后,绝不能有松劲思想,相反,应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细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扎紧制度之笼,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好的作风、新的“变化”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中央反复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绝不能以新的形式主义来对付形式主义。制度跟进,不是“炒冷饭”、“翻烧饼”,必须求真务实、动真碰硬。一方面,要严格对照、回应“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制订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并且要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绝不能搭建空中楼阁,更不能东拼西凑,炒别人的“冷饭”,使“整改落实”落空;另一方面,要硬化、刚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再一方面,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大明查暗访、巡视巡查力度,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其他专项整治工作不力、不严、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回归本位、站好岗位、提升品位。

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也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终身的信念追求。民主生活会后干部身上出现的一些可喜“变化”,只是良好作风的一种短暂的表现形式,只有增强制度的内生动力,才能使“变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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