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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善晋美”“咳不容缓”等不规范词语当休矣

发表日期:2014-12-01 点击

    
  胡乐乐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手机看新闻
  
  据《光明日报》11月28日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要求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因为听众观众反映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还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如把“尽善尽美”改为“晋善晋美”,把“刻不容缓”改为“咳不容缓”等。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相违背,而且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误导,因此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按理说,语言文字不是随便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因为这从大的方面说涉及国家安全和文化认同的问题,从小的方面说涉及规范使用的问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确定的全国通用语言文字。为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元旦起施行。自从有了这部国家法律,我国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广告,教科书、图书,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公文,都须严格遵照该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否则违法就要受到有关方面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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