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典故(5)
发表日期:2010-10-27 点击 次巧论三剑,一言兴邦
战国时代,赵国的赵文王特别喜欢剑术。投其所好的剑士们纷纷前来献技,以至宫门左右的剑士达三千人之多。他们日夜在赵文王面前相互拚杀。每年为此而死伤的人数以百计,但赵文王仍兴趣不减、好之不厌。于是,民间尚剑之风大盛,侠客蜂起,游手好闲之徒日众,耕田之人日益减少,田园荒芜,国力渐衰。其他诸侯国意欲乘此机会攻打赵国。
太子赵悝为此忧虑不已,召集左右大臣商量道:“如此下去,必将国破家亡,为别国所制。诸位大臣中,如有既能悦大王之意,又能止剑士相斗者?吾将赏赐千金。”左右异口同声说:”庄子可担此任。”太子问:“庄子是什么人?”一大臣答:“庄子是个隐士。其才足可经邦,其能足可纬国,其辩可以起死回生,其说可以惊天动地。如能请他前来,定能顺大王之意,又能救民于水火。”于是,太子便派使者带上千金去请庄子。
庄子见了使者,听明来意,说道:“此事何难,竟值千金之赏?”坚辞不收千金,而偕使者一道去见太子,问太子道:“太子赐我庄周千金大礼,不知有何指教?”太子道:“
三天后,庄子身穿儒服来见太子。太子便带他去见赵文王。文王长剑出鞘,白刃相待。庄子气宇轩昂,神色萧然。入殿门不趋,见大王不拜。大王道:“太子介绍您来,欲以什么教给寡人?”庄子道:“臣闻大王好剑,故特以剑术拜见大王。”王说:“您的剑术有何特长?”庄子说:“臣之利剑锋利无比,臣之剑技天下无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文王听了,大为欣赏,赞道:“天下无敌矣!”道:“夫善舞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大王给机会,让我得以一试。”文王道:“先生且休息几天,在馆舍待命,等我安排好后,再请先生献技比剑。”于是,赵文王以比剑选择高手,连赛七天,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位佼佼者。便让他们持剑恭候于殿下,请庄子来一决雌雄。庄子欣然前来,赵文王下令:“此六人都是高手,望您大显身手,一试锋芒。”庄子答道:“盼望好久了!”
赵文王问:“不知先生要持什么样的剑?长短何如?”庄子答:“臣持什么剑都可以。不过臣有三剑,专为大王所用。请允许我先言后试。”大王点头,道:“愿闻三剑究竟何样?”庄子道:“此三剑分别是: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大王好奇相问:“天子之剑何样?”庄子道:“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国、泰山为愕,以晋、卫两国为背,以周、宋两国为首,以韩、魏两国为把,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勃海,系以恒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按之无下,挥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维。此剑一出,匡正诸侯,威加四海,德服天下。此即我所谓天子剑也。”
文王听后,茫然若失。又问:“诸侯之剑何如?”庄子道:“诸侯之剑,以智勇之士为锋,以清廉之士为愕,以贤良之士为背,以忠圣之士为首,以豪杰之士为把。此剑直之亦不见前,举之亦不见上,按之亦不见下,挥之亦不见旁。上效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效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动,四海之内,无不宾服而听
文王接着问:“庶人之剑又如何?”庄子道:“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浓眉长须者所持也。他们衣服前长后短,双目怒光闪闪,出语粗俗不堪,相击于大王之前,上斩脖颈,下刺肝肺。此庶人之比剑,无异于斗鸡,─旦不慎,命丧黄泉,于国事无补。今大王坐天子之位却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深感遗憾!”赵文王听了,马上起身牵庄子双手上殿。命厨师杀鸡宰羊,好酒好菜款待庄子。赵文王绕桌三圈。庄子见了,道:“大王且请安坐定气,臣剑事已奏完毕了。”文王坐下,沉思良久。
赵文王自听庄子畅论三剑后,三月未出宫门。自此戒绝好剑之痛,一心治理国家。那些剑土自觉再无出头之日,个个心怀忧惧,不久都纷纷逃散或自杀了。
- 上一篇:庄子著作之《内篇•应帝王第七》
- 下一篇:庄子著作之《外篇•骈拇第八》
- ·徐特立:“自以为是,思想生命的一个病态”(2012-08-20 10:56:44)
- ·勤勉为学疏通知远(2012-07-27 08:51:47)
- ·中国画虎第一村 宣传片(2010-10-28 00:00:00)
- ·荷锄弄丹青 泼墨画虎雄:画虎村王公庄的旅游资源(2010-10-27 00:00:00)
- ·王公庄老虎作品欣赏(2010-10-27 00:00:00)
- ·“乡土”节目走进民权(2010-10-27 00:00:00)
- ·解读文化创意时代的“王公庄精神”(2010-10-27 00:00:00)
- ·民权“画虎村”简介(2010-10-27 00:00:00)
- ·虎跃蟹肥酒飘香 民权“吉祥三宝”“对话中原”(2010-10-27 00:00:00)
- ·河蟹的药用价值(2010-10-27 00:00:00)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