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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著作之《内篇·养生主第三》(2)

发表日期:2010-10-27 点击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

 

  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摘自:养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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