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厅官 “任性”难逃党纪惩罚
发表日期:2016-07-13 点击 次身为党员干部,退休了也不能随心所欲。近日,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期刊披露了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厅级退休干部陈某严重违纪案细节。陈某携妻赴美探亲旅游,请假20天,实际游玩了两个多月。回国后,陈某被省纪委立案审查。(7月11日 信息时报)
退休厅官的任性之举,被省纪委立案审查,这就是党员干部“任性”所要付出的代价,欺瞒组织谎报假期,在向所在单位递交了“关于到美国探亲旅游的报告”中,明确提到其拟在国外停留20天,而实际上却在国外游玩了两个多月,这种做法违背了组织纪律,接受纪委立案审查,实属不冤,“任性”之举难抵党纪“理性”。
党员干部退休了,并不代表着一言一行就不受党纪的约束管理,卸官不卸任,责任依然在身,仍需遵守党组织纪律,如有违背,受到处分就是注定结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要求,第四点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那么对于这位退休厅官的处分也就合理合法了。
退休厅官不是不懂组织纪律,他因为担心出国时间太长,组织不批准,于是打起了“欺瞒组织”的算盘,在美期间,陈某更换了手机号码,甚至该中心通过朱某给他发微信,转达党组织要求其尽快回国的意见,陈某都未予理会,这种“任性”,就是一种故意,就是一种“明知故犯”,与党纪对着干,“54天的自由行”与接下来的“纪委立案审查”,孰轻孰重,应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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