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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收受不影响公务执行的礼金是否违纪

发表日期:2016-04-07 点击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共产党员网推出“以案说纪”系列文章,用案例故事对六大纪律进行解读,方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

 

  【模拟案例】

 

  陈某,某市水利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陈某结识了当地一名从事纺织行业的老板林某。一次,陈某母亲生病住院,聚会后从未联系的林某不知从何处获知消息,竟前来看望。他不仅带来高档礼品,在离去前还给陈某送上了一个3000元的红包。几番推辞后,陈某便收下了。其间和此后,林某都未谈及任何要请陈某帮忙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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