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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公”与“私”的界限

发表日期:2016-02-15 点击

    当下,一些党员干部从昔日的“明星”蜕变成为腐败分子,从“激情燃烧的岁月”堕入“暗淡无光的铁窗生涯”,原因很多,但没把握好“公”与“私”的界限是其中的一个关键。

 

    公私二字,检验官德、检验作风、检验党性。一位党员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明,首先要做到公私分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分明,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款,即公家或集体的钱;公权,即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一旦公款、公权乱用或者私用,则贻害无穷。

 

    从近年被查处的贪官来看,有少部分党员干部把党性“抛之脑后”,把公私混为一谈,认为花公款请一顿客,用公车办一件私事、借公权为亲朋好友提供一次方便,是人之常情,用不着大惊小怪。殊不知,正是这种个人与公家彼此不分、人情与原则搅合在一起,导致多少不正之风在习以为常中蔓延、在见怪不怪中逞威风,最后使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理智决堤、人性泯灭,跌入腐败深渊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党的十八大后,李春城、刘铁男、倪发科、季建业等贪官的落马,就是一批鲜活的案例,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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