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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箱酒”放倒一个局长,是矫枉过正吗?

发表日期:2013-08-14 点击

关于“江苏一局长办公室存多箱名酒,称八项规定前购买”的报道,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联合镇江新区纪工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初步查明。鉴于戴群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对照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经镇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戴群撤销新区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处分。(据811 中国江苏网)

 

就在7月底,中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因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些官员就认为,查处这样的问题是否有点“矫枉过正”。现在,因“五箱酒”而火遍大江南北的镇江新区环保局长,被镇江新区党工委撤销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职务。更有人惊呼,“五箱酒”放倒一个局长,这是不是“狠了点”、“重了些”,是不是矫枉过正了呢?

 

凭心而论,在此之前笔者也认为该局长至多会给予做出深刻检讨、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同时这“五箱酒”要从他自己的腰包里掏钱买单。而镇江区的决定着实出人意料。不过细思之后,又感到其意义非同一般:中央领导高层多次强调,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指出,改进作风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镇江区的这一决定,正是对这些具体要求的深刻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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