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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向下属行贿”提出反腐新课题

发表日期:2011-11-15 点击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新广国际集团,一家曾经坐拥40亿元资产、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居全国第三的国有企业,却在短短几年间陷入亏损22亿元的困境。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亦因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4680余万美元,于今年10月被送上法庭。为消除阻碍其大权独揽的不同声音,吴日晶还给自己的下属行贿,2002年到2008年,吴日晶先后36次向原新广国际董事、副总经理章望生行贿98万元。

 

  只要是行贿,无论上对下还是下对上,都于法不容,应受到法律严惩。而吴日晶向下属行贿之所以成为新闻,是因为这类情况似乎并不多见,因此有网友嘲笑吴日晶“够憋屈,很窝囊”。其实,吴日晶向下属行贿,是牟取更多利益的狡黠之举,与窝囊无关。向下属行贿,尽管并不多见,但这一动向颇值得关注,提醒纪检反腐部门积极应对。

 

  向下属行贿,必将瓦解内部监督。领导向下属行贿,不是无缘无故,要么收买下属,要么拉帮结派,无论何种情况必然是为了利益。比如,吴日晶先后36次向章望生行贿98万元。分管项目投资并协管公司财务的章望生在集团决策时坚定支持吴日晶,使吴日晶策划的项目顺利通过。一旦下属或者其他监督环节被收买,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就会出现部分瓦解,甚至全面崩溃的状况,领导就会如入无人之地,想怎么乱来就怎么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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