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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为”方能明“治”

发表日期:2015-12-01 点击

   现实中,随着各地正风肃纪,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党员干部自觉以先进典型为镜,对照自身,谋求进步。但是,仍有不少的干部对于如何“为”认识不清,把握不好,是大刀阔斧还是静步徐行?是安安稳稳还是开拓创新?怎样才能担起责不受问责?怎样才能实实在在而不是流于形式?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校准“价值观”。为民服务首先要解决好权力观、利益观的思想问题。思想不正,行为必将下道,要真正时时刻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受制于欲,不惑于情,坚持原则与底线,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其次要把好“民意脉”。民意不通,政策难求实效。在定思路做决策之前不妨多到基层一线调研,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善走小道,搞随机抽取等方式,把姿态放低些,把真心掏给群众,让群众认作真正认作“干事人”,将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怨掌握起来,作为施政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以防止出现乱为的现象。

 

  再次打好“落实牌”。方向定好了就要不折不扣地去落实,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死板、不教条,坚持领导干部的身先垂范和以身作则,凡事带领群众一起干,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发挥出干群的最大合力。

 

  最后还要长存“久久为功”的信念。为民服务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领导干部要真正沉下身子,到群众之中去,把政策落实落细,一件一件的落实,有不达目的不撤队,不解决问题不收兵的决心,直至将群众的问题解决。

 

  组织人事部门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让那些安心做事、群众拥护的“老实人”上到更高的位置为群众服务,对于那些造价作秀,搞“面子”工程的干部,要让位子,更要严格问责,从而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者:魏璇)

 

(来源:共产党员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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