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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从内部攻破食品安全问题的堡垒

发表日期:2015-06-26 点击

  日前,山东启动“2015年食安山东吹哨人行动”,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对举报人的最高奖励金额将达到30万元。

 

  前不久,陕西也出台了《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今后,政府将根据标准对检举揭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民众予以奖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的,双倍奖励,单起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重视建立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了。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艰难向好,但距离民众期待仍相去甚远。事实上,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不可谓不严厉。如刑法修正案()规定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行为可构成犯罪;“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了细化;将于201510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还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承担十倍且不低于一千元的赔偿。

 

  然而,打击违法行为的现实却不容乐观,监管部门囿于人力、物力、财力,难以实现对庞大繁杂市场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巡查,自然会让一些违法者成为“漏网之鱼”。

 

  应当承认,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监管部门也的确难辞其咎。就拿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来说,其隐秘内幕得以披露,乃是记者卧底两个多月的“战果”,普通监管人员显然难以做到。食品安全法律专家也曾表示:全球食品安全案件中,由政府部门查出来的很少,大部分是企业内部员工、竞争对手或维权组织揭露的。由此可见,在现有执法力量所能承担的成本下,如果不是有内部员工提供线索,要想发现类似上海福喜这样的“刻意隐藏的秘密”,其实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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