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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一味追求“群众满意度”

发表日期:2014-04-17 点击

开门搞活动,是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一大亮点。在这一新要求的推动下,各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为民服务,解决了一大批老百姓所急所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群众欢迎,赞誉“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又回来了”。

 

不过,有一种不良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有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过度追求“群众满意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三七二十一”、诉求合理与不合理,都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就为了群众能够“点赞”、不给“差评”。这种简单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终极目标,为解决个别问题,采取短期行为、个别对策,最终只会导致“按下了葫芦翘起了瓢”,不合理诉求越来越多。另则,如此做法还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让老实人吃了亏、无理者得了利,这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也不是服务的宗旨。

 

这种现象的发生,原因不外乎三条。首先是考核机制不够科学,有的地方片面地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让下面压力重重,为了活动“有效果”、考核“得高分”,不得不牺牲公平,无原则地妥协、退让。其次是少数干部作风不扎实,面对一些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的甚至没有认真调查研究、多方协调,首先想到的是“花钱买满意”,把问题解决了事。第三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偏差,觉得现在搞活动,自己也当上了“裁判”,就得抓住党员干部这一“弱点”,好好“闹一闹”,说不定就能“捞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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