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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裸官”,在“裸”不在“官”

发表日期:2012-11-06 点击

  近日广东省发布《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推出系列狠招从严监管党员干部,其中一项是对“裸官”实行限入政策,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不得提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不得提任省、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以及重要和敏感部门领导班子成员。(111日《广州日报》)

 

  据《中国经济周刊》披露,自2000年以来外逃官员保守估计有近万名,携带金额近千亿元,给经济社会带来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影响,其中“裸官”占了很大比例。“裸官”已经成为腐败高发的群体,成为危害我国社会经济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广东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试图通过“限官”,让“裸官”边缘化,从而降低“裸官”贪腐行为发生的概率,此举显示了当地惩治贪腐的坚定决心,其效果如何值得拭目以待。

 

  但笔者认为,要杜绝“裸官”贪腐问题,“限官”之举,力度还远远不够,还没有把干部腐败行为的“七寸”给牢牢掐住,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做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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