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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消费观察:想消费 有消费 能消费

发表日期:2012-02-15 点击

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扩大文化消费,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文化为民族的血脉,是农民的精神家园,激活农村文化消费,将显著提高亿万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幅度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强大的动力。据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年鉴》显示,在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左右的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消费比重占居民消费总量的7.6%。我国在2009年人均GDP就达到5000美元以上,但我国农村文化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尚不足3%,因此,我国农村文化消费水平有很大提升空间,农村文化消费将进入战略机遇期,在分析我国农村文化消费人口结构、区域、习惯、特征等基础上,可从“想”、“有”、“能”三个方面去激活农村文化消费潜力。

 

    激活农村居民“想消费文化”的热情。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特别是有进城打工经历和年轻一代农民的消费观念和方式,由物质层面消费更多地进入精神文化层面消费,且能通过网络、手机等现代化手段消费。但目前,占农村人口50%以上的中老年群体受千百年来自然经济环境、传统消费观念影响,克勤克俭,仍是重生产资料和必要生活资料的支出,轻文化精神消费产品的支出,文化消费对他们是附属消费。激活农村消费,必须能够使中国农村老年群体有想消费的热情。将激活文化消费的重点对象选择在中老年群体上,关键是更多地提供中老年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地域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产品。同时,实用性科技知识学习成为农民文化消费的新潮流,农民最欢迎的是农业科技类文化,乐中求知,娱中求技,发家致富,结合中老年农村居民这些理性化、务实型消费的文化习惯,我们各级政府和三农服务组织,可以采用“赠送科技促进文化消费”的办法,举办更多的文化科技培训班、养殖种植培训班,亦可以借助通讯和网络科技的普及,组织企业在手机“农信通”、网络“农家乐”、农业机构的“新农村网络工程”等服务中,将气象、种植、养殖、流通等生产服务寓于丰富文化形式之中,创造更多的文化服务与消费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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