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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批评公车私用遭警察辱骂 警方3次登门道歉(4)

发表日期:2011-04-10 点击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处理此事的广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据其介绍,当事警察确实已被责令书面检查,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此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端正工作态度和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要敢于面对市民的监督和批评并及时反馈和处理。

 

  热心区伯两获“见义勇为”奖

 

  1993年,区伯在广州市东风街抓了一个抢项链的贼,自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他将贼扭送到派出所,民警们总是盛赞他的义行。“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会上报见义勇为基金会。”

 

  2003年,在87路公交车上,一名歹徒在车上抢夺一名女子的手提袋和项链。公交车司机停站后,区伯跳下车追赶歹徒,追了一公里后,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将歹徒制服。送往凤阳街派出所,并协助警察录了口供。区伯因此获得了一张“见义勇为”奖状。

 

  200710月,赤岗路226公交车上,一名男孩拿着一部挺漂亮的手机打电话,被歹徒抢夺,区伯与车上群众出手,将歹徒制服,送往江海街派出所。11月份,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再次为区伯颁发奖状。(记者 叶伟报)

 

(来源: 大洋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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