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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对待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态度

发表日期:2016-05-18 点击

        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关系到这些人的政治生命,体现党的作风和组织政策。陈云对此有一贯态度,在这方面有许多重要思想和成功实践,对我们今天处理类似问题,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意义。

 

“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减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

 

陈云一贯认为,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早在1942107日,陈云在延安军事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共产党是做事业的党,共产党员是做事业的人,做事就不可能没有错误。无论何人,哪怕他再高明,哪怕他很有本领,但还是有犯错误的可能。”1950618日,陈云在全国税务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指出:“只有死了的人和未生出来的人不犯错误,要做事就不会不犯错误。”因此,陈云主张对犯错误的同志要正面、坦诚地批评,不能进行打击。用他形象的话说,就是“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减少戴大帽子(多穿衣服)”。陈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403月,陈云在延安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处理过这样一件违反党纪的案例。有一次,两名知识分子新党员,在学校毕业即将出外工作前来找陈云谈话。第一个党员说:“有三件事过去没有向党报告过,今天临走时必须向你说一下。”接着他说了三件事,都不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过去都未填在入党志愿书上。第二个党员也报告了一件他在党内从未说过的事情:某年在某地为了“饭碗”问题加入过国民党,但是既未开过会,也未领过党证。陈云问他为什么入党时和入党后不说,答复是,说了怕党不接收为党员,怕不准在党的学校读书。他们在讲完过去的隐瞒后,都表示:现在一切话都对党讲了,对党没有一点亏心的事了,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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