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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用人思想|信赏必罚 赏罚得当

发表日期:2016-05-16 点击

        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了选才用人的管理思想,认识到“知人善任,礼贤下士”的重要性。古人治国用人的聪明智慧,足以让后人从中受到“知兴替”的有益启发。共产党员网制作“中国古代用人思想”系列文章,从历史中选取若干典型故事,从用人的重要性、用人标准、用人方法三个方面阐述中国古代用人思想、经验、观点和做法。

 

古人非常看重赏罚,认为赏罚是治国理政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舍此不能正确用人,整顿吏治;舍此也不能引导社会风气,管理百姓。历代政治家、思想家对赏罚多有论述,其中有些可谓高屋建瓴。例如,唐太宗说:“国家大事,惟赏与罚。”西汉魏相说:“赏罚所以劝善禁恶,政之本也。”晋代傅玄说:“治国有二柄,一曰赏,二曰罚。赏者,政之大德也;罚者,政之大威也。”上述话语,话不同而义同,都是强调赏罚的重要性,称之为国家大事、为政之本、治国权柄等。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赏罚,治理国家就失去了抓手,推行政令就难以畅通,执政者发号施令就不会有人听。

 

重视赏罚的作用,信赏必罚

 

信赏必罚,《辞海》的解释是“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对于信赏必罚,姜太公阐述得更加明白一些。周文王曾就赏罚问题进行咨询,姜太公回答说:“凡用赏者贵信,用罚者贵必。”就是说,使用奖赏者贵在讲信用,该赏的一定赏,这叫“信赏”;使用处罚者贵在必定做到,该罚的绝不姑息,这叫“必罚”。姜太公进一步说:“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的做法,虽然只是用在了我们眼见耳闻的人和事上,但其影响却极深远,那些我们看不到听不到地方,也都在无形中受到了教化。”姜太公的这两句话,既讲出了赏罚的原则——信赏必罚,也阐明了赏罚的功用——赏罚一人,教育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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