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中外历史 >

毛泽东立下的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规矩(2)

发表日期:2016-04-05 点击

  关于会议决策制度

 

  第一,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

 

  第二,必须注意每次会议时间不可太长,会议次数不可太频繁,不可沉溺于细小问题的讨论,以免妨碍工作。

 

  第三,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又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

 

  第四,委员会又须分别为常委会和全体会两种,不可混在一起。

 

  关于集体领导制度

 

  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开篇就讲: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有些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委员间的意见分歧长期不加解决,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毛泽东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