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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援助工作 服务民生受欢迎

发表日期:2014-09-24 点击

年初,我县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14年承办的30件实事之一,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施抓紧抓好,并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深化案件结构调整,优化便民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扩大品牌宣传,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打造我县法律援助“升级版”,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一是明确服务目标,提高办案质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重点做好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积极组织办理群体性劳资纠纷、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专项培训活动。重点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对有关法律援助制度、案件卷宗管理等内容的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二是抓宣传建网络,提升法律援助全民知晓率。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力度;推广法律援助公益品牌,探索通过新兴媒体对法律援助制度价值、典型案例和优秀办案人员的宣传报道,弘扬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民生中的“正能量”,提升宣传实际效果。加强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网络建设,通过与加大相关部门联系协作,完善与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法律援助协作、申请转交和信息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建设,加强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法律援助全民知晓率。

   三是坚持“软”、“硬”并进,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以法律援助标准化接待室建设为突破口,软件、硬件一起上,高起点、高标准配齐业务用房和办公设施,健全各项制度,更加注重窗口的品牌化、人文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推行“窗口式”受理等做法,争创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对可能判死刑、精神病及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按照程序简化审批,为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按照新刑事诉讼法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人员纳入援助对象;将审判阶段的指定辩护,扩展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通知辩护。

   截至9月22日,县司法局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6件,解答法律咨询2922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底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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