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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谈共产党人对于儿童和母亲的态度

发表日期:2017-03-09 点击

 

邓颖超谈共产党人对于儿童和母亲的态度

(一九四二年四月四日)

  我先来谈一谈我们共产党人对于儿童和母亲的态度,其次,要听一听各位父母对于养儿育女的经验和种种尚未克服的困难,以便互相参考,互相帮助。

  我们对于孩子和母亲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从我们的观点来看,养育儿女是男女两性共同的任务。所以对于孩子的培养问题,父亲和母亲都应当有一般正确的认识。

  我们认为人类是要让它绵延下去,社会才会不断进步。我们正处在抗战建国的伟大时代,要建设一个自由的新中国,要使人类都能得到解放,都能过幸福的生活,那么这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就需要我们民族有一代强似一代,一代胜过一代的儿女来继续担负这种责任,才能使之实现完成。所以对孩子们应善尽父母的责任,而对于母亲更应特别关切和爱护。我党历次提到保婴保母的重要,边区已经做了许多保护母亲和孩子的事情,如边区的 妇女生产前后都有两个月的休息,工资照发,设立托儿所,特别 提倡对母亲的爱护、尊重等等。

  再由共产主义的含义和共产党人的立场说,我们应该无条件地爱护任何一个孩子。不问孩子的父母出身、社会政治地位、思想信仰怎样,亦不论识与不识,更不分男孩或女孩、自己的或别人的、或是私生子、甚至敌人之子女,我们都应该大公无私地“一视同仁”,把他们都看成是将来国家社会的一个成员,一个新的主人翁。现代社会上往往蔑视私生子,以至溺女弃婴的事至今不绝。但在边区的法律上私生子和非私生子是受着同等待遇,受着一样保护的。很多人往往轻视女孩,以至发生溺女的残忍行为,我们是反对的。又譬如继母虐待前房儿女,后父对前父儿女的鄙视,不关切、不公平的待遇,亦是不应该而为我们所反对的。对别人的孩子和对自己的孩子应该一样,所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现代的父母对孩子不应存占有的自私的观念,应将子女培养成为国家社会的人才,献给社会国家,不应把栽培孩子看成是为了自己享受和养儿防老的狭窄目的。

  在抗日战争中,那班失掉父母的可怜无告的孩子们,以及一部分被剥削的劳动儿童们,我们更要加紧救养,加强教育,予以卫护。抗战以来,成千成万的儿童被劫掠而落入敌手,敌人除了杀死过无数的无辜小生命外,还抢去了许多儿童,向他们灌输奴化教育,准备将来作他们杀人的工具,或是拿去用作战争中的牺牲品――为兽军输血。中国儿童就这样在残暴的敌人铁蹄下不知死了多少!所以,我们为了对于后一代的生存培养,要把教养难童看作是最光荣的伟大工作。

  同时,我们认为对已经生存着的孩子的健康保护和减少疾病死亡等的努力,要比盲目的狭隘的只在口头上奖励生育重要得多。如果不能让他们受良好的教育,或因营养不良,疾病无医,以致体弱夭亡,甚至让敌人抢去,这不仅有违奖励生育的目的,而且是可痛心的严重事情。

  希望孩子们变成未来的国家栋梁,首先应有贤良的父母,进而要有良好的学校和社会的教育。以前的社会只要求母贤而好像父亲是可以不贤的,但如果真的这样,则孩子是否能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颇成问题的。所以我们要求的是父母都能贤良,我们还要求社会特别保护母亲,注意母亲们的困难、辛苦和幸福,同时,还能使母亲们真正地获得作人的权利,取得社会上与男子的同等地位。因为只有在这样伟大的环境中,从丰富的生活体验中才能培养出伟大的贤良母性来。因此,也才能够使我们的后一代强似前一代。我们的母性观是和民族解放妇女解放联系起来的,是具有时代性和进步性的。我们主张应把母亲由狭隘的家庭牢笼中引出到社会抗战建国的大道上,参加救国的工作,参加各种生产事业,真正实行政府和职业机关的开放,解决她们的痛苦与困难,使她们进到广大的社会和集体生活中,以陶冶她们,使之养成伟大的性格。所以我们的贤母观,和社会上那种封建片面的、后退的、想把妇女拖回去锁在家里的贤母观,迥然不同。

  其次就说到,怎样尽父母的责任呢?

  我们赞成发挥伟大的、丰富的父母的慈爱,但反对无原则的、无教育意义的溺爱。对子女要好好教育而不是娇宠。我们要让他们养成有秩序的生活和良好的习惯。注意他们身体和心理 的发育,给予适当的营养和教育。孩子有了健强的身体,健全的 心理,有秩序的生活和良好的习惯,则做父母的不但可以减少许 多麻烦和教养的困难,而且才能使孩子成为健全的国民。对子女 应有贤明的态度,应严格的时候严格,该慈和的时候慈和,反对打骂等有碍儿童心身发育的处分。

  做父母的人一面尽了做父母的责任,另一面还需要尽做国民的责任。要争取自己做独立的人,要在民族解放的革命工作中尽应尽的义务。双重的责任,双重的奋斗,其中的艰难困苦没有做过父母的人是体验不到的。因此,凡能够担负起如此艰巨任务的父母,特别是母亲,最值得社会钦佩。我们反对有些同志因为孩子妨碍了他或她的工作而讨厌孩子,甚至仇视孩子,也反对有些同志因为有了孩子就把一切都寄托在孩子身上,让自己退步,以育儿为借口,不参加任何工作和学习。其实只要父母间能互助,同志间能互助,是不会困难到没有办法参加任何其他工作的。

  育儿本是父母共同的责任,所以父母应该分工负担。以前有些人以为这单是妇女的责任,那是不对的,虽然我们并不否认母亲的适宜性和重要性。同志们应当把帮助其他同志抚育儿童看作是自己的工作的一部分,也应当把他们的孩子看作和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样,可以使做父母的不致因育儿而使革命工作完全受到影响。

  孩子们的模仿性是很大的,父母应当做孩子们的模范――分工合作,亲爱融洽,生活有秩序,态度要慈祥,以便给孩子们一些好的印象。尤其是我们共产党员,不仅要做孩子们的模范,而且要做党外人士为父母者的模范。我们共产党人的子女全要有很好的品格,将来进到社会里都能在集体生活中顾全集体的利益,热心公共的事业,以最大的同情心帮助别人,不仅孝父母,而且还懂得自己是社会的人,要为社会服务,要为民族尽忠。要使孩子们的品格美好,父母应有一致的方针,切不可随便拿孩子出气,给以丑恶的印象,去伤害他们的纯洁的幼嫩的心!

  最后,希望大家能建立起小型的托儿所、托儿室来。首先,可以让孩子们受到集体的教养;次之,做父母的也可以共同讨论出一些教养的方法;再有,在物质上更可以得到一些互助和调剂;特别是采取轮流值班管理,做母亲的可以抽出时间来担任别的工作。更希望这些小型的托儿组织,能在职业妇女和家庭妇女中推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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