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决定就要执行” 林伯渠离妻别子走长征
发表日期:2016-07-19 点击 次
“组织的决定就要执行” 林伯渠离妻别子走长征
1934年10月中旬,林伯渠情绪低落。他来江西还不到20个月,又要离开了。
1933年3月,从莫斯科回国的林伯渠辗转来到中央苏区,先后担任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部长和财政人民委员部部长。然而,由于“左”倾错误指挥,第五次反“围剿”最终失败,中央红军被迫战略转移。中共中央紧急决定,政府机关随红军主力转移,少数随军干部家属可以参加长征,其余人员或就地坚持斗争,或疏散突围。
中央通知林伯渠随军转移。与他结婚不到一年的妻子范乐春时任优待红军局的局长,是闽西根据地有名的女干部。按规定,林伯渠可以带家属转移。然而,范乐春生下儿子尚未满月,组织上考虑到闽西根据地工作需要和带婴儿的实际情况,决定把她留在闽西坚持斗争。
得知这一消息的林伯渠,十分惆怅。当时,走和留都面临很大的困难:走,八万红军要从敌人铁桶般的围困中突围,前途未卜;留,国民党大军压境,留下来的同志担负着牵制敌人、开展游击战争的重任。面对这一艰难的抉择,他发出“去留心绪都嫌重”的慨叹。但林伯渠明白,走与留都是革命的需要,既然组织已经决定,那就是纪律,就要执行。
当林伯渠匆匆赶回家并把组织的决定告诉妻子时,范乐春心里十分难受,默然无语。林伯渠反过来安慰她说:“我们都是党的儿女,革命的需要高于一切,多少同志已经在我们前头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到他们,我们就不应该难过了!”说完,他抱过刚出生的小儿子,说:“不是爸爸不爱你呀,也不是爸爸不带你走,这是艰苦的斗争啊!”
林伯渠嘱咐妻子说:“你一定要坚持和群众在一起,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有了老百姓,你就有饭吃,就能开展工作。你一定要目光远大,看到我们的前途,坚信我们是会胜利的。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孩子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1934年10月,离妻别子的林伯渠,踏上漫漫长征路。他日益消瘦,颧骨隆起,头发银白,胡须垂到胸前,却依然高举马灯,阔步向前。
留下的范乐春,忍痛将心爱的儿子送到堂嫂家抚养。她牢记林伯渠的嘱咐,与邓子恢等人一起坚持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在极其困难的时候,设法为部队弄到粮食、医药并安置伤员。1941年5月,范乐春病逝于永定西溪,而林伯渠的孩子,几经周折被人收养,因无钱治病,腿部落下残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才回到父亲的身边。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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