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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发生之后中日在国联“对决”

发表日期:2014-08-19 点击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为了应付国内外强烈要求抗日的舆论,南京国民政府声称“要在国际联盟的框架里寻求中日纠纷的公正解决”。因此当时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一面向日本政府提出强烈抗议,一面电告中国政府驻国际联盟代表团向国际联盟行政院提出请求,要求国际联盟行政院按照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制止日本侵华。

一场中日之间的外交战役在国联展开……

“九一八”事变爆发时,正逢国联第65届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代表中国出席的是时任中国驻英公使、中国国联全权代表的施肇基。

1931年9月19日国联行政院例会上,行政院轮值主席拉劳要求中日两国代表就“九一八”事变进展作出说明。中日国联代表的论战就此开始。日本代表芳泽谦吉(曾任驻华公使)辩称:事变属于“地方性事件”,日本政府已采取措施。而中国代表施肇基则申明,就已接到的通告,“似可证明事变非由中国方面所引起”。

此后,施肇基遵照国民政府训令,于9月21日正式向国联递交声明书,报告“九一八”事变的经过和中国未作任何抵抗的事实,他照会国联秘书长,请求召开国联行政院会议,“阻止危害各国间的和平,并恢复事变前原状,决定中国应得赔偿之性质与数额”。

交锋一:“直接谈判”的前提

国联行政院于22日举行会议。

在会上,施肇基提出:目前形势比数日前当他提出申诉时更为恶化。他要求理事会迅速采取相应行动,并声明中国政府准备接受国联为此做出的任何决议。日本代表芳泽谦吉则诡辩说:“此次事变是由于中国军挑衅而引起的偶发事件”,“日本并无扩大形势、或对中华民国开战之意”。

对于芳泽的“辩解”,施肇基指出:“哪一方面的报告确实,请由国联派一调查团,负责提出报告。至于解决方法,则必先恢复原状,再直接交涉。”芳泽见势不妙,赶紧以“尚未收到政府训令,不能正式表态”为由,要求行政院暂时休会,以拖延时间。经过讨论,国联行政院对中日两国政府提出内容相同的“紧急警告”,要求“两国立即撤兵,并使两国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妨害”。

25日,会议继续举行。施肇基发言强调:被日军占据地区的状态,是否如日方所言已有改善,不能确知,应请行政院立即劝告日军完全撤退,如果日方不予实行,则请理事会或大会裁决。同时并请国联即时派遣调查员前往当地调查。对此,芳泽却反复辩称“为免事态恶化,请理事会不必干涉”。

三天后,芳泽在会议上老调重弹说,“准备在日人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时,再将部队撤回原驻地点”,希望与中国“直接谈判”。施肇基则针锋相对地指出:中国方面对于保障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已经完全做到,日方毫无理由不立即撤兵;只有当日军完全撤退之后,中国才能与日本直接谈判,在此以前是不可能的。

交锋二:国联决议的执行

9月30日,国联理事会作出决议,限期日本撤兵,时间是在10月14日以前。

在这个议案表决之前,施肇基仍然要求“确定双方的责任和确定公允的赔偿”,但因芳泽的反对而未能成立。

随着日军加紧进攻锦州,10月8日,蒋介石命令施肇基向国联行政院提出再行开会的要求。国联行政院第二期会议原定于14日举行,但因此而提前一天召开。

在会上,施肇基声明中国已完全按照国际联盟9月30日决议执行,而日本政府非但不履行决议,反而扩大其侵略行动,更向各理事国提出警告说:“如果国际盟约、非战公约不能维持,则世界和平、裁减军备、国际安全以及世界经济危机之救济,都必同归泡影。”对此,日本代表芳泽一再诡辩说日军扩大侵略是“出于自卫”,并再度要求“和中国方面直接交涉”,同时说:“日军的撤退,以日本侨民的安全保障为前提条件。”施肇基立即反驳说:“日军的非法占领仍然继续,加之于中国的损害现在还毫无赔偿的措施,中国绝不同意和日本直接交涉。”

22日,主席白里安向行政院会议提出一个日本撤兵案,以撤兵为条件承认日本所主张的中日两国直接交涉,对日军撤退时期限制在3个星期。日本代表芳泽则提出一个“对案”,其内容是将白里安提案中的“撤兵”与“交涉”的顺序颠倒过来。结果在10月24日的行政院会议上,以13票赞成、日本1票反对,通过了理事会的决议草案,否定了日本的修正案。

交锋三:调查员的任务

日本一面鼓吹行政院会议决议事项“非经全体一致同意,不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面继续向东三省发动侵略。施肇基立即将此事报告给国联行政院。11月6日,国联以主席白里安名义,要求中、日两国政府“从速训令各本国军事长官,避免两国有任何流血行动”。

1931年11月25日,施肇基奉命向国联提出了“划锦州为中立区”的建议,并主张在中立区成立15日内,日军应全部撤离占领区,由中立国监视日军之行动。国联对此表示同意。日本也同意在锦州和山海关间设中立区,但又说中立国视察专员在中立区内将没有调解、管理的权力,并要求国联保障日军在中立区的“剿匪权”。中国政府立即拒绝了日本的“要求”。12月8日,国联行政院决定放弃设“锦州中立区”的计划。

此时,日本自以为对我国东北的占领已是既成事实,便命令芳泽遂于11月21日突然同意“派遣调查员前往东北调查”,但“必须以将停战、撤兵问题暂时搁置不问以及不得干涉军事行动为条件”。针对日本的这个“提案”,施肇基发表声明说:“要是不包括停战与撤兵在内的任何提案,不能接受。如果派遣调查员,则应赋予监视日本撤兵的任务。”

12月10日,国联行政院会议通过决议案:行政院知悉两当事国相约采取必要办法,防止事态恶化,并避免再有任何发生战争及丧失生命的主动行为。施肇基在表示接受此决议时再三重申:保留日本撤兵、要求赔偿及保持领土主权之一切权利。

由于连日劳累,施肇基身心俱疲,他于12月5日已经向国民政府提出了辞呈。1932年1月,南京政府派颜惠庆接替了他的职务。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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