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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主权不容争辩

发表日期:2012-10-31 点击

 

中国大陆所称的“钓鱼岛”,在台湾被称为“钓鱼台”,在日本则被称为“尖阁列岛”。从称谓上讲,19世纪末期英国海军人员见到钓鱼岛宛如教堂尖顶,因而称之为“Pinnacle Islands”,日本人之后将英文“Pinnacle”一词译为汉字“尖阁”,才有了“尖阁列岛”一说。

通常所说的钓鱼岛其实是一个群岛,位于中国福建正东、台湾东北的东海海域,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其他几个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面积最大,约4.3平方公里,该群岛即因钓鱼岛而得名。其距中国福州市约385千米;距基隆市约190千米。钓鱼岛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

一、钓鱼岛自古是中国固有领土

钓鱼岛历史上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其在明朝年间行政上隶属于福建,清朝初年起隶属于台湾。

作为明朝海道针经(又称针路,是明代航海导航手册)的代表作,1403年(永乐元年)完成的《顺风相送》一书中记载道:“……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家山。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南风,东涌放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头,至彭家、花瓶屿在内。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顺风相送》所言“钓鱼屿”,是中国目前公认可确定的历史最为久远的有关钓鱼岛文献记录,该书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鲍德林图书馆。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则完整记录了从明朝本土前往册封国琉球的航海历程:“……过钓鱼屿,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从语义来看,册封使陈侃从福建福州出发,经过钓鱼屿、黄毛屿、赤屿后,才进入琉球海域;进入琉球的标志,是抵达古米山(久米岛)。这表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而非琉球国土。这里所说的琉球,本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自明朝初年起长期受封于明清朝廷,直至近代被日本非法吞并。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赴琉球的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更加清楚地指出了赴琉球的海上航路:从福建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书中还援引了琉球权威学者程顺的观点:琉球的姑米山乃“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这进一步表明,当时中国和琉球对两国海上疆界和相关岛屿归属的认识十分清楚,且完全一致。换言之,琉球群岛与钓鱼岛仅仅毗邻,并无从属关系。

上述一系列历史文献充分证明,中国至迟在十五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将其列入中国海防范围之内,长期进行管辖。

钓鱼岛自古为中国固有领土,也能从日本历史文献得以佐证。在此仅举一例。1785年,日本学者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很显然,作者认为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实际上,在近代以前,日本并无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日本地图和历史资料中的“钓鱼岛”或“鱼钓岛”名称,都是源自中国的相关文献。诚如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所言:“明治时代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钓鱼岛在日本染指前并非无主地。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

二、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

中日钓鱼岛主权归属争端,源于近代日本的对外扩张,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个悬案。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走上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其在19世纪末先后吞并琉球,窃取钓鱼岛,进而占领台湾。

1879年4月,日本政府宣布将琉球群岛改为冲绳县,并强令琉球藩主移居东京,从而使琉球彻底置于日本的行政管辖之下。随后中国同日本对此问题进行交涉,但未能达成协议,最终不了了之。

甲午战争过程中,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从此开始对钓鱼岛实行实际控制。事实上,甲午战争前,日本方面便已经觊觎钓鱼岛。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1885年,日本内务大臣山县有朋曾令冲绳县令秘密调查钓鱼岛是否为无主地。经过调查后,外务大臣井上馨致函山县有朋表示:“该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尤其是清国附有岛名,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引起清政府之注意。此刻公然建立国标,必遭清国疑忌……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日本官方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以及当时舆论的压力,认为与中国争夺钓鱼岛的时机尚未成熟,窃取钓鱼岛计划在当时被暂时搁置。这说明,日本政府当时业已认定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至少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

然而,1894年7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后,首相伊藤博文建议,讲和之际一定要中国割让台湾,为此,最好预先进行“军事占领”。在这一背景下,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致函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久场岛、鱼钓岛建立所辖标桩事宜……今昔形势已殊,有望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如附件,特先与您商议”。1895年1月11日,陆奥宗光复函表示支持。翌日,野村靖便向内阁会议提出《关于在冲绳县下八重山群岛之西北久场岛、鱼钓岛上建立航标之事文书》,其内容是:“秘别第133号关于航标建设之件冲绳县下八重山群岛之西北久场岛、鱼钓岛向为无人之岛,然近来有人尝试至该处捕鱼。故该县知事拟对该处实施管理,申请将上述各岛置于该县管辖之下设立国标。因上述各岛归该县管辖已被认可,故应允其建设航标。呈请阁议。” 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在甲午战争结束之前,便迅速通过内阁决议,单方面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管辖,并秘密在岛上建立桩标。同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攫取了台湾及钓鱼岛等附属岛屿。

可以看到,日本早在19世纪末占领钓鱼岛之前就已意识到该岛并非“无主地”,但却趁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在即,无心顾及之时窃取钓鱼岛,很显然是非法的强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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