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账本”的公开更规范
发表日期:2011-08-04 点击 次“三公”经费公开,意味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这一点不容置疑。
但随着“三公”经费公开的部门数目不断增加,我们也听到了各种各样的质疑声。有质疑,很正常,毕竟这是“第一次”。我们不能因为有质疑,就全盘否定“三公”经费公开这一新实践。
公众有质疑,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它抱有较高的期待,另一方面也说明这次“三公”经费的公开本身还存在着诸多亟须改进和完善之处。
“三公”经费公开有个过程,下一步如何让政府“账本”的公开更规范,如何使“三公”经费公开更加完善,值得我们深思。
比如,有人质疑已公开的数据存在可信度的问题。这些数据都是由各部门自己统计后公开的,同样是接待费,有的部门包括本系统的全国单位,有的则只局限部委机关,缺乏统一的统计标准;在已公布的各部门数据中,去年某单位公款接待费接近1亿,平均一天27万多元,而有的单位一年才十几万元。如此让人不可思议的悬殊数字,来自于统计标准的不一致。公开“三公”经费既然是中央部门的统一行为,就应有统一的标准。只有标准统一,才具有可比性。为了防止部门“自说自话”,有选择性地公开,甚至弄虚作假,下一步应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建议由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统一对外公布。
又如,有人质疑有些数据是“雾里看花”。公布的数据如果没有项目的细化,人们很难从这些抽象的数据中判断费用支出的合理与否,自然就会不可避免地引发各种各样的质疑。“三公”经费公开是百姓监督政府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看得明白则是监督的前提。不应该总是等遭到质疑后,再出来解释,那样就被动了。所以,“三公”经费公开不仅是“晒”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晒”的同时由相关专业部门加以解释和分析,哪些支出是应该的,哪些支出是不应该的;或者说,支出的比例应当控制在一个什么范围内才算合理。越详细才能越透明,越透明才能越公正,这样才能交给公众一本清晰明白易懂的“账本”。
再如,有人质疑为什么有的部门公开了,有的部门却迟迟不愿公开。目前“三公”经费公开只是在政府红头文件的要求下开展的,缺乏刚性。下一步公开的时间也应统一,应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在向人大提交上一年财政决算报告和下一年财政预算报告时,“三公”经费的数据就应同时向人大乃至全社会公布。这是政府部门的一项义务,不能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
种种质疑还有不少,面对质疑不是回避,而要积极回应,这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公众的质疑,是下一步改进“三公”经费公开的着力点。唯有正确对待这些质疑,“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才能不断完善,不断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
综上所述,在时机成熟时可考虑通过立法规范“三公”经费。只有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才能为公众监督“三公”经费提供法律依据,从而让“三公”经费不再是“雾里看花”,逐步走向完善。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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