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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在火车站玩斗地主被拘3天终审改判处罚不当

发表日期:2015-01-30 点击

   
  来源:信息时报
  
  原标题:斗个地主拘三天处罚不当!
  火车站广场2元“斗地主”被没收257元拘留三日,被释放后将公安诉至法院,中院判公安处罚不当退回“赌资”赔偿602.07元
  □专题撰文信息时报记者魏徽徽
  火车站广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可以娱乐打牌吗?2013年三名“拉客仔”在广州火车站广场临时起意“斗地主”,一把2元、“炸弹”翻倍,引起不少路人围观。两把后,输赢出入才8元,民警将三人当场抓获,并从三人身上共查获赌资人民币409元。赌资最多的阿保被搜出257元,次日被行政拘留三日,收缴赌资。
  “娱乐一下,怎么就犯法了?”阿保被释放后将公安诉至法院,一审败诉后,阿保提出上诉。记者昨日从广州中院获悉,该案终审改判,认定公安处罚不当,判决退回被收缴的“赌资”257元,并支付被违法拘留三日的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602.07元。
  火车站2元“斗地主”被拘留3日
  42岁的阿保是某旅游公司的员工,因为经常在广州火车站广场拉客,与王某某、陈某某相互认识。2013年12月9日11时许,三人在广州火车站西广场出站口西侧栏杆旁的空地上,用扑克牌玩起了“斗地主”。
  一把2元、“炸弹”翻倍,引起一些路人围观。三人打牌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阿保的身上查获赌资257元,从王某某的身上查获赌资26元,从陈某某的身上查获赌资126元,三人的赌资共计人民币409元,并缴获用于赌博的扑克牌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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