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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理性看待浙江诸暨“冒用医保卡获刑”事件

发表日期:2015-12-22 点击

  邓海建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浙江诸暨75岁的邹某患有高血压病30多年,长期吃药降压,因自己参加的医保报销比例低,遂让女儿周某冒用80岁丈夫老周的社保卡到医院配药,自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合计报销药费11376.64元。近日,诸暨市法院以诈骗罪对邹某和周某母女俩,均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用家人的医保卡看看病、买买药,竟然会遭遇刑罚伺候,这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
  说没有想到,无外乎两个理由:一是在看病贵、看病难的现实语境下,很多违法违规的“变通之计”,很容易披上温情的“合理外衣”。二是冒用家人的医保卡,不说比比皆是,起码也是司空见惯。既然法不责众,那么,任何依法追究责任,看起来都像在挑软柿子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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