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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再小也“伤”不得

发表日期:2014-09-23 点击

  
  各地区各部门发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群众利益再小也“伤”不得
  记者姜洁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视觉
  征地拆迁、涉农资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发展、医疗卫生……这些都是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也最容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对在上述领域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从反映最强烈问题入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最近,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东方雅园小区二期居民万爷爷终于了却了一桩心事:他所在的小区电梯终于修好了。去年,他搬进小区后,电梯一个月至少坏4次,“18层的楼,让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怎么爬?我们投诉到相关部门,他们却说风凉话:本来就是保障房,电梯的质量也就这样。”
  前不久,洪山区质监局在接到群众反映后,督促小区物业立即展开调查维修。检查发现,故障主因是电梯控制柜内110V接触器触点故障,维保单位仓库内无此配件,需向原制造单位购买。经过紧急协调维修,第二天下午电梯恢复正常运行。不仅如此,为防患于未然,区质监局还对全区1895台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了拉网式筛查,发现事故隐患64处,其中涉及民用电梯38处,共下达安全整改责任书31份,目前已办结17件,监督完成整改27处,给群众上楼的路“装上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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